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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中小企业局、南京市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调查的通知》(发改办企业〔2008〕197号)要求,拟对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从事担保及相关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未正常开展业务或主要从事个人消费类担保的机构不列入统计。
二、请各市认真组织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统计调查工作,填写《担保机构调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请各市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情况报告(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担保机构调查情况汇总表》的文字版(盖章)和电子版,于2月20日前报送省局发展与服务处。
附件:担保机构调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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