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经贸委(局)、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南京)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为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微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发〔2007〕5号)的有关规定,我省建立了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并设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加强对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江苏省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本办法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金融办反映。
附件:《江苏省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