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服﹝2007﹞21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帮助更多有潜力、有条件的微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现就开展“三年进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对象
凡2006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 -500万元,2007年产品销售收入预计能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列入本地区2007年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的企业。
二、培育目标
根据“三年进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目标,2007年全省计划培育4000家微小企业上规模。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2006年度新增规模企业情况和中小企业工作实际,各市2007年度培育计划目标分解如下:
全 省 4000家
南京市 450家
无锡市 450家
徐州市 200家
常州市 340家
苏州市 500家
南通市 400家
连云港市 200家
淮安市 220家
盐城市 220家
镇江市 300家
扬州市 260家
泰州市 260家
宿迁市 200家
三、培育措施
1、建立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为切实完成全省”三年进万家”目标,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各地要建立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出口创汇型以及文化产业、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现代物流等知识主导型产业的微小企业进规模,鼓励和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着力提升小企业竞争力。对列入培育对象的微小企业,围绕创新创业、财税法规、防范风险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诊断策划、管理咨询、产品升级等辅导活动,为微小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对列入培育对象的微小企业,优先参加融资洽谈、市场开拓、信息化建设、合作交流等活动,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这些企业要优先提供担保,着力缓解微小企业的资金问题。
四、培育要求
1、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研究制定本地区“三年进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在政策、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对列入培育信息库微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省局将把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资金扶持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以促进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2、建立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掌握情况,了解企业发展动态的一项基础工作。请各市对当地微小企业2006年发展情况及2007年发展目标(六项指标实绩)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于2007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微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及“2007年微小企业进规模培育信息汇总表”上报省局发展与服务处。今年底各地还要对列入培育信息库的有关微小企业进行核对排查,并将2007年微小企业培育上规模有关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2007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局。
联系人:程旭 电话(传真):025-83246407
附件:2007年微小企业进规模培育信息汇总表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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