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江苏百强民企座次排定
7月5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工商业联合会在南京联合发布2006年度江苏百强民营企业排行榜。苏宁电器集团(年营业收入628.47亿元)和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年营业收入589.06亿元)分居第一、二名。
2004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以来,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快速崛起。此次公布的百强民营企业排序是由省民营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政府统计部门和商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的,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民营企业发展水平,反映了全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进程。此次排序对象是全省范围内的所有民营企业,既包括工业企业,也包括建筑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排序主要依据2006年度民营企业(集团)的营业收入指标。
2006年百强民营企业无论是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和所作贡献,还是企业家自身素质和创业精神,都是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佼佼者,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带动作用。主要特点如下:
一、经营规模不断壮大。2004—2006年,百强民企第100位企业的营业收入由13.4亿元提高到25.7亿元;百强民企实现营业收入从4696.7亿元提高到7594.7亿元,年均增长27.1%;户均营业收入从46.9亿元增加到75.9亿元,2006年比2004年增长61.8%。全省超百亿元的民企由9家增加到20家,超50亿元的民企由25家增加到46家。南京钢铁集团(300.55亿元)、华芳集团有限公司(210.24亿元)、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210.22亿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名列第三、第四、第五。
二、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2004—2006年,全省百强民企利税总额由323.87亿元提高到514.29亿元,年均增长26%;利润总额由213.98亿元增加到351.19亿元,年均增长28.1%。百强民企总资产报酬率9.1%,比2004年上升1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76.7万元/人,比2004年增加15.6万元。利税总额过1亿元的百强民企达89家,5亿元以上有33家;利润总额超过5亿元的百强民企由2004年的8家增加到2006年的21家。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等10家民营企业集团实现利税总额超10亿元。
三、竞争实力持续增强。2004—2006年,百强民企资产总额由3204.56亿元增加到4646.41亿元,年均增长20.4%;百强民企资产负债率由63.9%下降到62.4%,偿债能力有所提高。资产总额超过50亿元的百强民企28家,比2004年增加11家,其中超百亿的8家,比2004年增加5家。百强民企中,有28家企业建立省级以上技术中心,19家上市公司,28家企业41个产品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百强民企户均研究开发费用从2004年的3504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6676万元,两年增长90%。波司登、苏宁、雨润、阳光、森达、红豆、维维等一批自主品牌走向全国、迈向国际。
四、地区与行业分布相对集中。从地区分布看,全省百强民营企业(集团)主要集聚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江地区。2006年百强民企中,苏南79家,苏中19家,苏北2家。位于沿江地区的达到98家。苏州市25家,居全省第一;无锡市 24家,位居第二;南通市、常州市均有14家,位居第三;南京市11家,列第四位;镇江市5家,泰州市4家,扬州、徐州、盐城各有1家。从行业分布看,百强民企主要集中在制造业。2006年百强民企中,制造业79家,比2004年增加3家;房地产建筑业13家,比2004年减少3家;批发零售业8家,与2004年持平。
五、新生企业快速成长。三年榜单显现,2004-2006年,有64家企业持续三年进入“百强”,36家企业成为百强民企的新成员;36家新成员中,6家是由集体或国有企业改制而来,30家是原生型民企经过自身奋斗,快速成长进入的。2004年百强民企前50强中,有13家企业没能入围2006年前50强,其中有6家退出了百强民企行列。2005年百强民企中,19家未出现在2006年榜单中,除去改制或企业性质重新界定的9家,1家建筑业企业拆分后规模减小,有10家企业在发展中被别的企业赶超;2006年的新增企业中,除3家改制企业之外,其余16家均是依靠自身发展跻身百强。
分市来看,各地上榜企业数有所变化。2006年百强民企中,常州市和镇江市均比2005年增加2家上榜企业,南通市和泰州市增加1家。在前50强企业中,与2004年相比,无锡市、常州市和苏州市分别增加2家、1家和2家。
六、支撑带动作用更加明显。2006年,百强民企上交税金总额为163.1亿元,比2004年增长50%,年均增长21.83%。百强民企从业人员为99.05万人,比2004年净增22万人,年均增长13.2%。从业人员人均报酬达2.29万元,年均上涨9%。百强民企中,工业企业79家,其个数占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的0.3%,但实现销售收入却占35.5%。 (信息与科技处)
江苏中小企业信息化又添新平台
7月6日,省中小企业局分别与用友软件公司、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签定合作推进江苏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备忘录。这标志着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向纵深方向又迈出了一大步。
2007年是加快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的关键一年。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是今年的重中之重。签约仪式前,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贸委主任韩庆华会见了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文京先生一行。韩秘书长在会见时指出,江苏是中小企业大省,中小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加快自主创新,在注重技术创新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创新。管理软件会对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发生很大作用,制造业的提升也需要管理软件。韩秘书长希望用友公司把研发的重点放在江苏,进一步加强与江苏的合作,努力实现双赢。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一流的软件企业和国内最大的软件供应商,用友公司针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特点开发了小型管理软件产品群,包括财务通、单据通和人事通等系列产品。用友目前在全国发起的“飞天计划”(小型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以及中小企业信息化辅导站工程)已在江苏正式启动。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专为中小企业打造的全新“移动信息化应用托管平台”,这将为中小企业提供基于手机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主要包括移动办公、生产控制、财务统计和营销管理的全方位信息化服务。该平台引入了“变买为租”的消费理念和“随时随地随意”的使用模式,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购买和使用门槛。
按照省中小企业局与用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签定的合作备忘录约定,从2007到2010年,每年组织省内5000家骨干中小企业进行信息化普及培训;力争到2010年,形成省、市、县三级及重点集群中小企业信息化咨询辅导站网络体系。 (信息与科技处)
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7月9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在南京召开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布置会,标志着200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变化。一是项目申报形式发生变化。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从今年开始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项目申报由原来的市集中统一申报改为由市、县分别上报省,省下拨资金直接到县(市)。二是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发生变化。从今年起,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更名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扶持范围和支持重点有所调整。三是项目申报程序发生变化。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对项目资料的梳理分析,在上报纸质项目申报文件的同时,今年起试行网上申报。
针对项目申报出现的三个变化,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周毅彪对认真做好今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选好项目。各地要根据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联合下发的《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经贸委、省中小局与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各类项目的扶持重点,按照省下达的项目控制指标,选好项目。一是好中选优。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照产业政策的要求,认真选择项目。要体现择优扶强和对成长型企业、“四型企业”的支持。二是突出重点。要突出支持省重点产业集群(园区)及其重点企业的项目,其比例要达到50%以上。三是注意平衡。要注意扩大企业受益面。尤其要注意各市所辖区的平衡,向原享受县级权限的区适当倾斜。除省重点产业集群(园区)、服务机构、培训等项目外,凡上年度享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本年度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项资金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要做好材料。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坚持规范操作,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关,既掌握项目情况,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又方便企业,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在项目申报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企业申报成本。
三要重视督查。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检查。今年5月,省局和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随机抽样,对去年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进行了审计,共审计113个项目,涉及专项资金2852.5万元。从审计的结果看,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和问题。普遍的问题是项目资金到位后,没有设立专门账户进行核算。今年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将予以明确,统一账务处理办法。存在的问题还包括部分市项目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个别地方在审计的时候资金根本没有到位;项目申报的主体发生变化,项目资金没有用到所申报的项目上去;一些项目申报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这些都要切实加以整改,引以为戒。凡审计中出现问题的,该企业或机构今后几年时间内都不再安排项目资金。今年项目执行一段时间后,将继续安排审计,审计面和审计金额还将有所扩大。另外,希望大家要重视对资金使用效果的分析、总结,包括目前扶持的方向、重点、申报方式等,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要加强协同。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一是共同组织,各负其责。各级中小局(经贸局)要牵头做好项目的选择、评选和跟踪指导工作;要积极协助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过程与绩效的监督、分析。二是主动沟通,相互支持。中小企业局(经贸局)、财政局各自工作角度不同、了解掌握情况不一样,责任要求不相同,因此对同一项目会有不同评估,所以要主动沟通,统一看法,协同动作。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也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 (综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