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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泰州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8-10-7 作者: 来源:泰州市中小企业局 编辑:省中小企业局信息与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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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泰州市各地以“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六类中介组织。总体来看,泰州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处于初、中期建设阶段。从服务体系框架构成看,融资担保、创业扶持、人才培训三个服务子体系建设已经初见成效,技术支持、信息化服务体系正在建设之中,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管理咨询、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才刚刚启动。
         (一)融资担保网络已经形成,但银保合作水平不高。融资担保体系是泰州市建设时间较早、建设成效最为明显的服务体系之一。截止2008年6月末,全市已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6家,注册资本总额已达104247.72万元。全市担保机构已累计为8469户企业提供担保15786笔,累计担保总额93.87亿元。一是以骨干担保机构为主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网络已经形成。全市现有36家担保机构,拥有5000万元以上担保机构9家,其中亿元级担保公司6家。全市基本形成了以注册资本过5000万元的骨干担保机构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网络。二是行业发展迅速。至2008年6月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2002年相比,注册资本金增加了9.88亿元,增长了18.1倍。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企业户数和担保额,2007年比2002年分别增长了25倍和28倍。三是担保品种较少。据调查,泰州市担保机构95.1%以上的担保业务量均为一年及以下流动资金贷款,而融资担保业务项下的授信贷款担保、项目融资贷款担保等担保业务仅占担保总额的4.9%。其它如履约担保、保函担保等业务品种还没有开辟。四是银保合作水平不高。一是与担保机构协作的银行不多。目前,全市金融机构中除中行、交行和信用合作银行外,其它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均很少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是因为各商业银行的上级行对参与协作的担保机构要求较高,如大部分商业银行均要求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等。二是担保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按照担保行业平均5倍的常规放大倍数测算,泰州市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应在50亿元以上。但实际担保余额为21.4亿元,仅占行业平均值的42.8%。三是风险分担机制没有形成。目前,在银保合作过程中,贷款业务风险基本由担保机构100%承担,银行与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还没有形成。
         (二)创业扶持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扶持力度不够。一是创业扶持政策比较全面。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结合泰州市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工作意见》等政策文件。各市(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创业载体建设、创业辅导扶持、财税支持等诸多方面,为全民创业营造了一个优良的政策环境。二是创业载体分布全市。据调查,泰州市现有小企业创业基地19个,其中市属基地2个。全市19个小企业创业基地内办公用房、标准厂房、供水、供电、电信、绿化等配套设施基本齐全。至2007年末,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占地面积总计达28795.4亩,建筑面积511.49万平米。三是创业辅导力度不够。据调查,创业辅导工作除了在市区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内开展得较好以外,在绝大多数乡镇和农村地区基本没有开展。其原因,主要有:由于创业辅导师数量少且均为兼职,不能满足创业辅导需求;由于缺乏工作经费,使辅导活动不能持久开展,也无力延伸到偏远的乡村;创业辅导师知识结构老化。泰州市创业辅导师尚没有建立再教育机制,他们的知识结构还停留在刚参加培训时的水平上,专业知识的老化,使他们难以适应新的创业辅导要求。四是创业辅导层次不高。目前,开展的创业辅导活动基本停留在“问答式”和“跑腿式”的水平上,即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帮助登记注册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服务项目上。而创业急需的创业项目的推介和选择、创业计划书的制定和评价、企业经营状况诊断和决策参考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项目开展很少。
        (三)人才培训体系已初具规模,但培训效果不太理想。一是培训网络初具规模。据统计,全市从事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社会化培训机构已达22家,其中5家被确认为泰州市中小企业培训基地。从开展培训的情况看,2007年全市中小企业培训机构就中小企业管理、创业知识、小企业会计、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课题举办培训共317个班次,培训人员达26691人次。二是培训形式有所创新。一是通过聘请专家开设讲座、研讨、自学、外出参观等方式开展培训。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目前,全市已有60多家企业建立了清华远程学堂地面接受系统,32家中小企业开通了网络在线培训。三是培训效果不太理想。除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外,泰州市许多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往往没有经过认真的市场调研,造成培训的内容大而空乏,参培人员没有积极性、到课率低,培训资源出现浪费现象。贪大求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培训机构为了追求名师效应,宁愿舍弃本土课金低廉的优秀师资,也要花大价钱聘请知名高校的知名教授来讲课。然而,那些宏大而高深的理论往往曲高而和寡,脱离了广大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解决不了中小企业的实际问题。
       (四)其它服务体系正在建设,但发挥作用尚不充分。一是技术支持、信息化服务体系。当前,技术支持和信息化服务体系正在建设之中,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从目前建设情况看,技术服务平台主要在优势产业和产业集中区首先得到了发展,如市医药产业园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泰兴溪桥小提琴检测中心、兴化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兴化戴南不锈钢检测中心等。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完成了“两网一通”工作,即开通了泰州市中小企业网、泰州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实现了国家、省、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的三级联网。二是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启动。从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看,市中小企业局设立了投诉服务中心,开通了投诉热线,建立了网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发布平台。投诉中心已经受理投诉12起,均得到了比较满意的解决。目前,各市(区)也已建立了投诉受理联络员网络,开通了投诉服务热线。市及各市(区)全部建成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站点。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136个,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582名。三是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服务体系建设才刚刚启动,目前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小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泰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泰州市中小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7年,全市新办私营企业4697户,平均每天有13户私营企业、96户个体工商户诞生。当年有398户中小企业跨入了规模企业的行列。全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有95%以上的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泰州市规模企业成长的摇篮、自主创新的主体。然而,中小企业规模小的特性决定了中小企业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设置较全面的部门机构。因此,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求有一个能提供服务的社会化体系来满足其发展需要。如它们需要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需要购买技术或技术外包,需要社会机构帮助它们开展人才培训,需要中介机构提供管理咨询和法律维权等等。
        据抽样调查,目前影响泰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前三个问题依次是:市场难以把握、融资困难、缺乏技术支持。最希望政府解决的前三个问题依次是:出台和落实扶持政策、解决融资难、营造诚信环境。从调查结果看,6个问题中有4个问题涉及到服务体系建设,直接反映了中小企业对服务体系的渴求和依赖程度。从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看,以建设情况比较成熟的融资担保体系为例。上半年在全市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的中小企业是7500户左右,仅占全市中小企业总数的21%。通过担保机构担保获取贷款的贷款额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759.65亿元的2.63%。两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当前的融资担保服务与中小企业需求相距甚远。当前参与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化服务、法律维权等四个方面服务机构数量分别为8家、7家、6家和4家,市场开拓类服务机构几乎没有。过少的服务机构难以形成服务网络体系,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求。另外,许多服务机构存在员工偏少、部门设置不全、服务项目单一、服务层次低、服务能力弱、收费不规范等现象。某些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还存在职业道德水平差、执业风险意识弱等情况。据调查,服务机构少、服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人才不足。从参与调查的98家服务机构情况看,从业人员总数为1446人,拥有专业技术证书或职称的人数为942人,户均从业人员不足15人,户均专业人员不足10人。二是外来服务机构少。98家服务机构中,由市外资本投资设立的仅有几家,绝大多数均属“草根型”公司。缺少外来竞争的压力和先进理念的输入,提高服务质量比较困难。三是缺少扶持政策。
        (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的主要配置者,是以市场利益为激励经济活动的主要调节者。政府职能必须实现从微观经济管理与调控向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转变,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市场手段转变,从直接制定经济发展计划、组织要素资源向创造公平竞争外部环境和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转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正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具体要求。
        从调查情况看,泰州市服务体系核心机构尚未完全建立。公益性质的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助手,是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和龙头。它承担着制定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方案、整合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受托对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等重要职能。推进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必须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目前,泰州市市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经建立,大部分市、区的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基本空白。尤其是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直接面对广大的中小企业,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当前,乡镇服务体系建设的捷径,应当是在乡镇企业管理站的基础上加以改造产生。但随着乡镇企业改革改制的完成,乡镇企业管理站经费困难,一批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已经纷纷转行,乡镇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经费、人才双重缺乏的困扰。
         同时,泰州市服务体系建设还缺乏详细规划。服务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参与企业多、工作要求高,因此,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全局一盘棋通盘考虑,各市、区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详细规划。当前,各市(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均没有出台。
         另外,泰州市服务体系建设也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机制。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权威的协调管理机构,多头、重复、交叉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比如: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工作,中小企业局和劳动保障局都在推进,辅导和培训的对象是一致的,但培训承办机构、培训教材、培训体系却分成了两条线;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分别有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和税务局等五个部门在管理;科技服务则分属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等几个部门管理等等。此外,在服务体系建设中涉及的有些行业和领域是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管理不到的,必需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推进。因此,在政府层面上建立一个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管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三)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需要。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泰政发〔2007〕116号)明确提出,到2010年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二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三是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四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五是生产服务业发展明显加快。
        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就是要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术开发及转让、科技信息咨询、知识产权认证、技术交易等专业性技术服务业,就是要引导发展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咨询、评估、广告、策划、调查、就业和劳务中介、经纪代理等中介机构。
        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既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两者目标一致,殊途同归。
        同时,通过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促进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促进泰州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加快推进泰州市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搭建组织架构,形成推进合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落实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有效载体,也是实现“小政府、大服务”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保障。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是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人。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例会制度。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发改、工商、财政、外经、税务、科技、社保、人事、物价、司法、信产、人行、银监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市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对策措施。二是明确各部门的建设任务和职责。融资担保体系由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牵头,人行、银监、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创业扶持体系由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牵头,社保、工商、税务、物价部门共同参与。人才培训体系由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牵头,社保、人事部门共同参与。技术支持体系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共同参与。信息化服务体系由信息产业局牵头,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参与。市场开拓服务体系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外经局参与。管理咨询服务体系由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负责建立。法律维权服务体系由司法局牵头,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参与。同时,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明确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和各自的职责。
        (二)认真研究,制定政策。一是各市(区)中小企业局要按照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意见。二是研究并制定《泰州市市级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示范机构认定办法》,筛选、确认并命名一批泰州市市级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示范机构,为全市服务机构树立典型和榜样。三是研究并制定《泰州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社会化服务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建立市级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类数据库。建立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示范机构的动态管理制度,对分类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四是研究并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充分发挥各类专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针对不同行业分别在融资担保、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技术支持、法律维权等领域建立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效果、收费标准等内容,杜绝随意定价、相互压价、泄露客户商业秘密、服务结论不公正、不可比等无序恶性竞争现象,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透明、公正、价廉的优质服务。五是制定并落实财税扶持政策。设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项扶持资金。出台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税费减免和补贴优惠政策。对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取得的收入,其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返还。对新创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信用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本金,按注册资本金或新增注册资本金的4%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80万元。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年日均贷款担保余额的1%,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用于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偿。六是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对备案登记的服务机构服务业绩进行评价,对经营规范、诚实守信、业绩突出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扶持,更好地调动它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对持续经营1年以上,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实行年度奖励,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资金中列支。
         (三)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核心机构。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全市各级政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和抓手。各市(区)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并逐步完善其功能。乡镇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可以依托原乡镇(街道)企管站逐步建立,最终形成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络。各级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资金要重点向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倾斜。
         (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应当紧扣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一是紧扣中小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用工难、用地难、资金难等“三难”,率先完成人才培训体系、创业扶持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各级政府在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和利用社会服务资源,吸引更多的优质社会服务机构加入到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来,成为各类专业服务平台的主力。三是加强产业集群和工业集中区内服务体系的建设。产业集群和工业集中区内集聚了大量的中小企业,企业的发展对物流、科技、人才、信息、公共服务和原辅料供应等需求产生了巨大的市场,围绕产业集群和工业集中区开展服务体系建设,使服务体系和集群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可以起到投入少、见效快、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前,首先应当加快全市10个省级产业集群内服务体系的建设,然后逐步向全市22个工业集中区推广。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一是加大对自发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引导和支持。主要是研究并制定适宜行业协会、商会等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发展的税收政策。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它们发展壮大,鼓励它们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加大“官办”协会、商会的改革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江苏省经贸委、省民政厅《江苏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意见》(苏经贸行协〔2007〕1061号)文件要求,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协会、商会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引导、鼓励它们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打破行业、地域限制,破除条块分割局面,达到充分发挥服务中小企业作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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