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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建议:尝试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发布时间:2008-10-6 作者:杜颖梅 来源:江苏经济报 编辑:省中小企业局信息与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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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末,我省私营个体企业的贷款余额只占全省贷款余额的2.7%,与其占全省经济总量36%的比例相差甚远。日前,省人大建议,加快组建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公司,推动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尝试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目前,我省65%的发明专利、75%的企业技术创新、80%的新产品开发由中小企业承担完成,今年1 8月,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万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的70%,同比增长25.8%。 
  “在国内外经济趋紧、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我省中小企业总体上保持平衡较快增长态势,非常来之不易。”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丁解民介绍说,受综合环境的影响,今年我省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融资难”、“担保难”已成为多数中小企业最突出的矛盾。 
   丁解民分析了中小企业的这两大难题说,国家收紧银根后,银行“保大压小”,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和资金供应被硬度削减,再加上我省信用担保机构实力普遍弱小,一半以上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不足1000万元,银行对这些担保机构认同度低,放大倍数偏低,远远不能满足企业贷款担保需求。 
    今年7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短期贷款余额12159亿元,其中私营个体企业的贷款余额仅为325.5亿元,只占全省贷款余额的2.7%,与其占全省经济总量36%的比例相差甚远。目前,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七成以上靠民间借贷,月息已普遍达到1%以上。不少企业为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只能被迫寻借高利贷,一些效益差或借不起高利贷的企业只得停产或开开停停,资金链断裂的企业更是纷纷关闭。 
    为帮助我省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度过难关,省人大建议,我省在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的政策规定,帮助其向上积极争取贷款规模的同时,应加快构建银企对接平台,健全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渠道和长效合作机制。尤其要加快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切实帮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高放大担保倍数的能力。 
    此外,还要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加快组建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公司,推动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加快中小企业上市的培育和辅导,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扩大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券发行试点,尝试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担保方式,扩大动产、不动产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等抵押的范围。”丁解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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