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市、区)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引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定于9月上旬,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召开由农业部乡镇企业局、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局、浙江省中小企业局主办,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穆棱市人民政府承办,由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支持指导的对俄外向型合作推介会,诚挚邀请您们光临指导。
一、会议宗旨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发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对俄口岸优势和优惠政策,搭建全国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对俄合作服务平台,吸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共同开发俄罗斯市场,广泛开展经贸合作、交流和洽谈活动。
二、会议主要内容
由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市场需求信息及加工政策;绥芬河市政府、穆棱市政府介绍对俄经贸合作加工园区合资合作项目和优惠政策;在俄罗斯和绥芬河投资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介绍实践经验与成功模式;中俄双方介绍招商项目。
重点集中在机电、轻工、木材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着重介绍中俄绥-波贸易综合体、俄罗斯(绥芬河)远东工业园、绥芬河海都机电加工园区、绥芬河轻工产品加工园区和木材加工、农产品加工园区等。
合作项目以俄方和绥芬河市、穆棱市政府发布信息为主。
三、参会人员
俄罗斯滨海边区政府、乌苏里斯克市政府及俄罗斯企业代表;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领导;邀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领导、有关处领导,重点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9月1日---4日,8月31日报到。
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俄罗斯乌苏里斯克、海参崴,请携带公务护照或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因私护照)。
农业部办公厅已于7月18日下发了文件、国家发改委欧新黔副主任也做出了重要批示,因时间紧迫,为便于与各省(区、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联系,我局诚挚向贵局发出邀请,诚邀你们组团参会,给予支持和指导。
参加会议持有公务护照需出境考察人员,按有关规定需提前20天提交因公护照,由俄方政府发出正式邀请(俄方政府邀请函收费200元),绥芬河市外办统一到沈阳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沈阳领事馆收取签证费700元),有效期三个月。请于8月10日前将因公护照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本单位同意赴俄考察的政审意见,寄至绥芬河市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邮编:157300,收件人:刘润德、联系电话:0453-3938671 、13945377329。
五、主办、承办单位联系人: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局
王成久 合作服务处处长 0451-53624748
朱宝石 合作服务处主任科员 0451-53638248
绥芬河市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张国立 副局长0453-3938597 13845336369
刘润德 中小企业科科长0453-3938671 13945377329
冷艳华 中小企业科科员0453-3938671 13836343239
电子邮件:LYH6712@126.com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