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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招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2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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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小合〔2008〕50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下发通知,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五届中博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韩国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主办,将于2008年9月22日-25日在广州举行。最近,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中博会全国动员会上,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欧新黔副部长对做好第五届中博会组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做好我省企业招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基本情况
  第五届中博会共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展位4000个,境外展位1000个。分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金融服务展区、零售连锁企业展区、韩国展区、亚欧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每个标准展位(3×3m)6800元。
  二、我省参展任务
  根据第五届中博会组委会提出的组展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团参展。为进一步提高组织参展的成效,按照相对集中,突出优势的原则,今年我省将集中组织纺织服装、机械装备、玩具工艺品和家用电器四个行业的企业参展。为鼓励企业积极参展,今年,省将继续实行展位费用补贴政策,每个展位收费800元。企业参展参会期间其他费用自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今年我省参加第五届中博会,将先试行政策鼓励,各市自报,企业自愿的方法。请各市接通知后,首先做好宣传动员,作为扩大中小企业对外经贸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地方特色的企业参展,优先安排省重点扶持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及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的产品参加展出。所有参展企业全部在四个行业中遴选。为扩大参展效果,也便于地区布展,各市组织的企业可相对集中在某一个行业。省将在各市申报企业的基础上,根据好中选优,兼顾地区的原则,确定参展企业,并尽快反馈各市。
  为做好第五届中博会参展工作,省中小企业局合作与产业处、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与各市局联络员组成工作机构,负责本届展会的组织与准备。请各市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一人,提前做好各项参展工作。
  请各市在前几届展会的基础上,务必认真推选参展企业,主动积极地做好第五届中博会参展的组织工作。展会结束后,省将依据各市组织参展的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并将其列入经贸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
  各市负责参展组织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请于6月30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局,参展企业和产品简况请按要求填写表格 (见附件)于7月15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有关报名表可在《江苏中小企业信息网》“本局发文”一栏下载。
企业参展展位费请于8月20日前由各市统一汇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账户。
  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局合作与发展处 陈颖 电话:(025)83244713  电子邮箱:cnjsit@yahoo.com.cn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申国平、韩赟,电话:(025)83780780  电子邮箱:js2020@126.com。
  汇款帐户单位: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账    号:077760819900018623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城西支行
 
  附件一:第五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附件二:、第五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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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第五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附件二:第五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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