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综〔2008〕17号
各市、县(市)中小企业局: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企[2007]43号)的规定,为加强对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掌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执行情况,发挥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经与省财政厅商定,对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调查内容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2、支持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包括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新增就业人数,服务机构所服务的企业数,培训、创业辅导机构所培训的企业人员数量和创业人员数量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情况等。
3、进一步做好2008年专项资金工作、发挥资金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要求
1、请各市、县(市)中小企业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次调查工作。所填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调查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省局将于近期赴有关市、县(市)进行检查。
2、请各市、县(市)中小企业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填写《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汇总表》、《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和《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单位新增效益情况汇总表》,同时按照本通知所要求的“调查内容”书面材料一份、省专项资金拨付企业(单位)的“拨款凭证”复印件一份于3月15日前寄送省局。
联系人:省局综合管理处张瑛,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025—86635039 传真:025—83328173
附件1:《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
附件3:《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单位新增效
益情况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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