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信〔2007〕86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
经各市积极推荐,全省百家重点培育高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结束。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百家重点培育高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评审工作,我局在对各市申报企业进行初选的基础上,拟于12月26日在南京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审方式
拟组成机械、电子信息、纺织、轻工、冶金、生物医药与化工、新能源、商贸等专家评审组对经过初选的候选企业(候选企业名单见附件1)分别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由我省业内专家组成。评审组在审议企业上报资料的基础上,听取企业基本情况的陈述,经过专家提问、企业答辩和讨论后,综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分。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省经贸委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整个评审过程。
二、材料准备
各候选企业应准备5000字左右的陈述材料。材料具体内容:一是企业简要情况,包括产品结构、主要产品在国内省内同行业的地位、排名情况和市场占有率、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情况;二是“十一五”发展目标、方向、思路;三是“十一五”重点产品、重点项目以及在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企业简要陈述汇报后,专家将进行5分钟的提问,由企业回答问题。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于12月26日下午13:00在南京双门楼宾馆(南京市虎踞北路185号)召开,会期半天。为做好评审的衔接准备,请苏北地区的参会代表于12月26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苏南、苏中地区的参会代表于12月26日下午14:30之前报到。各参会企业代表的食宿自行安排。需代办住宿的,请提前告之。
四、参会人员
各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此项工作处室的处长、候选企业负责人及助手一名、专家组全体成员、省经贸委有关处室的人员。
重点培育高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工作是我局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属候选企业按时参会,并准备相关书面材料一式八份,于12月21日17:30前将参加评审企业名单和收齐的企业书面材料报送信息与科技处。没有到会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信息与科技处 朱敦超,电话:025-83392906,E-mail:zdc601@21cn.com。
附件1:各市重点培育高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候选名单
附件2:全省百家重点培育高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评审会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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