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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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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小合〔2007〕72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精神,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培育一批产业优、成长快、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地有关单位申报、推荐,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0家产业集群为江苏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现将江苏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大引导力度, 促进健康发展。培育产业集群,是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水平,推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强对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的引导和服务,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园区载体建设、重点企业培育、区域品牌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环节,着力推动产业集群扩大经济总量、延伸产业链,提高自主创新水平,扩大竞争优势。对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与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等给予政策和资金的重点扶持。
  2、建立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淘汰机制。省中小企业局对入选的省重点产业集群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对产业集群发展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产业集群载体建设机构管理不善,不能及时报告集群发展动态;产业集群内的主要产业、重点企业经济增长不快,节能减排成效不突出,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方面出现明显问题,并直接影响到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的,将适时予以淘汰。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的名单将定期更新。
  3、做好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数据统计工作。省中小企业局将建立产业集群数据库。各重点培育产业集群要指定专人在每半年次月15日前填报报表(见附件),省辖市中小企业局要指定专人收集汇总报表,并对报表进行初审后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含电子版)。请各市局将本局和所辖重点产业集群的联络员名单及通讯(邮编、地址、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方式汇总后,于2007年10月18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局合作与产业处。联系人:曹宝珍、陈颖,电话:(025)83244713。
  附件:1、江苏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名单
         2、江苏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报表
         3、江苏省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年报表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产业集群报表市汇总表表式
各市重点产业集群联络员名单汇总表
省培育重点产业集群年报汇总表表式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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